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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策划

婚庆国标规定司仪须持证

作者:admin        来源:百合文化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1日

长久以来混乱无序的婚庆、婚介市场从今天开始将得到国家标准指导,由国家质量监督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共同发布的我国《婚姻庆典服务》国家标准今天正式实施,经过近一年时间修订完成的《婚姻庆典服务》直指婚庆市场中存在的一些乱象。  

婚庆国标要求婚庆礼仪服务人员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包括婚礼主持人,也就是俗称的司仪,以及婚庆策划师、摄像师等都属于这一范畴,但目前拥有资质的婚庆礼仪服务人员并不多。  

在以往不少的婚庆纠纷中,婚礼过程中的音像制品归属问题是新人与婚庆公司存在争议较多的方面。在婚庆国标中首次明确提出婚庆公司制作的婚礼音像制品应保证质量,并在规定时间内交付顾客,交付的同时应将录制过程中的所有原始资料(包括底片、录像带及数码资料等)一并交付顾客。  

此次婚庆国标中规定的音像制品仅涉及婚礼当天的婚庆过程中,婚庆公司制作的音像制品,而并非之前不少媒体所报道的婚纱摄影制品。而有关婚纱摄影底片原始资料保留以及二次收费等问题,全国工作者协会相关委员会也正在制定标准中。虽然亮点不少,但业内人士对推荐性的国家标准的实际适用力度表示了担忧。  

国标仅仅是推荐性的,只具有行业指导意义,具体的监管工作还需要工商、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共同来执行,暂时还没有监管的权利。即使国标开始执行了,不少婚庆司仪也并不担心,国标可能对一些正规的机构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婚庆、婚介行业更多的是民间的私下行为,首先在界定上就存在很多实际困难。  

按照目前浙江的实际情况,国标的执行可能会遭遇一段时间的真空期,而仅仅凭着两部没有强制性和具体处罚措施的国标,消费者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两部国家标准后面附的合同示范格式文本对于消费者更具实际意义,消费者应加强签合同的意识,根据合同条款中的规定明确、详细地约束好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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